對於石油等產品來說,閃點反映了油品的著火安全性,從理論上來分析,這一性質實質上是由蒸發性所決定的,這一點可通過對閃點測定過程的分析得出結論,閃點測定中,油品蒸氣不斷與點火火焰相接觸,點火源的溫度已達1000℃以上,遠超過烴類的著火沮度,而能否使得油蒸氣混合氣著火,關鍵是看油蒸氣的濃度是否達到了可燃的極限濃度。閃點對油料的運翰及儲存也有著重要的意義,油品的危險等級是根據閃點來劃分的。
閃點在45℃以下的為易燃品,45℃以上為可燃品。一般來說,潤滑油的閃點比液體燃料的閃點高得多,對儲存工作不會帶來危險,但在輸送中需要給潤滑油加熱時,不能把油品加熱到它的閃點溫度,加熱的高溫,一般應低於閃點2O-3O℃,以防止造成事故隱患。
通常,油品不僅僅包括汽油、柴油、煤油、原油,還包括原油穩定輕烴和穩定凝析油等等經過石油煉製等加工工藝生產的石油產品。這些油品都是易燃、易爆、具有揮發性的危險品,所以需要石油產品閃點燃點測定儀對其的實時檢測。
油品運輸管理的出台其主要的目的就是為了確保油品運輸的安全,規範油品運輸程序,加強油品運輸的管理,提高運輸服務質量。這項規定適用於油品運輸的全過程(油品的裝卸、運輸、防護和交付過程)。閃點作為危險品理化性質的重要指標,是一項安全性指標,是危險品(石油產品、化工產品)的必檢項目。同時,準確、穩定、的石油產品閃點燃點測定儀是至關重要的。